论企业破产清偿顺序
摘要:破产清偿顺位涉及的是对破产企业财产享有正式法律权利的群体的利益,如担保债权人、普通债权人、税收债权人、雇员、破产费用及共益债务权利人等群体的利益。清偿顺位如何安排将直接影响该等群体利益的实现程度。
关键词:破产清偿 清偿顺位 破产法
就整个破产法而言,其直接作用是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决定市场经济能否正常运转的信用关系的法律制度形式——债,在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时的最终公平实现,维护全体债权人、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利益,保障正常的经济秩序。也就是说,破产法的主要价值目标,就是对债权人、债务人、社会利益进行平衡。然而,在破产程序进行的不同阶段,其价值目标的侧重点不同。当债务人破产已不可避免而进入清算程序时,其所涉及的仅是债权人之间的利益平衡。而破产清偿顺位的规定便是这种利益平衡的体现。
一、破产清偿顺位概述
破产法的源流最早可溯于古罗马时期,其发展迄今已有两千多年的历史。可以说,破产制度产生以来,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乃至同一时期的不同国家中,破产法的立法目标都可能经历了不同模式的转换。但从总体上说,早期的破产法是从保护债权人利益的角度来调整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利益关系。此后,随着债务人地位的提高,破产制度慢慢走向完备。如果从立法的本位角度考虑,我们可以说破产立法是经历了从债权人本位——到债务人与债权人的利益平衡本位——再到社会利益与债权人、债务人利益并重的变化发展过程 1。
破产清偿顺位是指法律根据各破产债权的性质和地位而规定的债权清偿序列。依照这种顺位,在破产债权的分配中,有些债权优先受偿,有些则次后清偿;只有在满足前一顺位的债权后,后一顺位的债权才能获得清偿2。因此,破产法关于破产清偿顺位的规定实际上是对债权人利益的一种分配,在保护了一部分人利益的同时,损害了另一部分人的利益。其后也必然隐藏着分配的原则或标准。这一原则或标准即为破产清偿顺位的价值基础。同时,破产清偿顺位的规定是整个破产法律制度的一部分,其价值基础的确定离不开对整个破产法价值基础的考察。
二、公平是破产清偿顺位中的价值基础